随着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步伐加快,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迫切性与重要性日益凸显。2017年3月5日,李克强总理在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提出“加快推进国企国资改革”,“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”要在电力等领域迈出实质性步伐。
凡此种种表明,国企绩效考核、市场检验存在明显不足,形成“劣企驱逐良企”悖论:运行良好的国企员工、管理层的业绩贡献无法得到认可,积极性受到挫伤;难以为继的国企“不愿退出”却占有大量公共资源,从而将单个企业风险聚集成局部的系统性风险,影响了整体经济金融安全与稳定。混改则要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,接受市场检验,实现“优胜劣汰,良性循环”。
不同于上一轮国企改革,新一轮国企混改,则要通过不同所有制资本的交叉持股、相互融合,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,以实现国(企)民(企)“共进、共享、共治、共融、共赢”的“共同互利”格局,减少、淡化不同所有制成分的“差异性”、“对立性”、“分置性”、“撕裂性”、“零和性”,凸显混合所有制经济同样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。某种意义上讲,这亦可称之为是一种新型的“共合所有制模式”。
因此,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牢牵住国企改革这个“牛鼻子”,以混改作为重要突破口,立足于市场经济这个“面”来推进国企改革的“点”,就成为逻辑必然。
混改的多层次目标
国企混改涉及治理机制完善、国资体制转变、供给侧改革、新发展理念,其目标具有多层次性。
治理机制层面,借助不同所有制的优势互补与共同发展,实现“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经理层等多维有效制衡”的法人治理,将国企打造成真正的现代企业,成为“实、真、强、优”的市场主体。
国资管理体制层面,从“管资产”向“管资本”转型,厘清政府与市场、企业之间的关系,实现政企、政资分开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:政府由过往的“行政主管”变为“出资人”,所持国有资本(股权)具有流动性,可在市场交易、运作;国企通过引入各类所有制资本、战略投资者,实现股权多元、产权明晰、流转顺畅。
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层面,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、推动国企混改的内涵实质在于“(通过)制度供给——(促进)资本融合——(推动)要素效率提高——(形成)产业结构调整与有效供给释放——(实现)经济可持续增长”,进而产生良性互动。
新发展理念层面,通过国企混改形成“全民受益,多方共赢”的普惠共享“共合经济模式”。
国企混改的两种路径
综合以上,国企混改的市场化路径应围绕以下两方面进行:
第一,借助产权市场等资本市场平台引入“新资本”。混改本意在于通过外力将国企推向市场,使其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。因此,采取市场化路径、借助产权市场等资本市场平台来为国企引入“新资本”、战略投资者,实现国资管理体制从“管资产”向“管资本”的市场化、资本化方式转型,便成为不二选择。 在引入资本方面,产权市场、证券市场均较为“规范成熟、公开透明”,而众多非上市公司主要是在产权市场进行公开挂牌交易,通过引入各类非公资本,从而达到“以增量股权促国企存量股权结构优化”、推动产权流转顺畅等效果。